2018年全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编稿时间:2018-04-03     来源:县卫生局     作者:卫生局
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
      按照《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2018年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实施办法》(黑卫基层规发〔2018〕1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18年乡镇卫生院招聘大学生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乡镇卫生院招聘大学生工作是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民生工程,是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各地要认真贯彻招聘文件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将招聘工作纳入重要日程,确保圆满完成招聘工作。
      二、各地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确定工作进展时间表。要成立专门机构,细化工作任务,责任到人,做到电话有人接听,政策有人解读,报到有人接待。对高校学生问询无人接待、电话无人接听、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招聘工作的,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为聘用人员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和生活创造方便条件,吸引大学生前往应聘。
      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单位可参考《黑龙江省2018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宣传通稿》,一定要在本地区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利用辖区内的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和动员,吸引更多的大学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五、各地要加强与医学高校的联系,及时组织辖区内的有关部门和乡镇卫生院主要领导参加大学供需招聘会。特别要准备好宣传资料,标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地址。要积极鼓励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应、往届医学毕业生报名。
      六、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黑龙江省2018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公告》中的招聘人员基本条件和学历、专业要求:学历方面要先本科后专科,专业方面对于制药工程、生物制药等专业不予招聘。省卫生计生委公示的招聘计划专业只提供了专业的大类,如中西医结合、针灸推拿等都归到了中医类别,如招聘中西医结合或针灸推拿专业,可在当地(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制定的招聘方案中体现。
      七、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人社部门严格审核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等相关材料。对于审核不严、弄虚作假或违反规定签约的,一经发现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