逊克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编稿时间:2017-03-14     来源:县环保局     作者:环保局
 
为了加强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进行紧急预防和快速有效处理,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根据国家环保部和市环保局有关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有关要求,结合逊克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根据逊克县污水厂实际情况成立逊克县污水处理厂应急领导小组,厂长为组长,副厂长为副组长,各个科室为成员,及时处理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并上报。
(一)上游长时间断水时应急预案
Ⅰ、启动条件:
当上游断水24小时以上时开始启动此预案。
Ⅱ、实施内容:
1、立即向逊克县环境监察大队、排水处报告,并以正式信函的形式通知逊克县环境监察大队、排水处,说明当前的进水情况和对我厂生产带来的影响及预计所能造成的后果,说明我厂对此情况所采取的措施。
2、TF池各池停止排水和反洗,每间隔2小时进行1小时微量曝气。
3、立即与排水处和上游泵站联系,协调督促上游泵站尽快恢复送水。
4、与清掏公司联系预定大粪,并进行TF池投粪准备工作。
5、当断水超过一天时,应联系清掏公司调运大粪,每天向每池投加2车大粪,增加池水养料,维持污泥的活性。
6、注意对各池的污泥浓度、溶解氧、生物相等指标,进行跟踪化验、观察分析,发现异常,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调整。
Ⅲ、恢复运行:
1、当上游来水恢复运行时,应按停水前的运行状态或各池池况的化验结果,按顺序、依次进行正常周期运行。
2、继续进行跟踪化验,增加化验频次,观察分析PH、溶解氧等指标是否正常,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工艺参数。
Ⅳ、解除预警:
1、当恢复运行跟踪化验2天后,TF池池况及出水指标都恢复正常后,解除预警。恢复正常生产运行。
2、写出事故报告,并将化验分析材料整理后一并归档备案。
(二)进水超标及出现异常时应急预案
Ⅰ、启动条件:
当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开始启动此预案。
1、当进水COD低于100mg/L或高于450mg/L持续24小时以上时。
2、当进水NH3-N高于65 mg/L持续12小时以上时。
3、当进水PH值小于6或大于9,持续12小时以上时。
4、当进水出现油类及其它污染物持续12小时(浓度较严重时6小时)以上时。
Ⅱ、实施内容:
1、立即向逊克县环境监察大队、排水处报告,并以正式信函的形式通知逊克县环境监察大队、排水处,说明污染物超标的项目、程度、当前对我厂带来的影响及预计所能造成的影响,并要求环保监察部门尽快查处污染源,恢复正常进水。说明我厂对此情况所采取的措施。
2、当进水污染物浓度在上述启动条件上、下限指标20%之内,污染程度较轻时,可进行减量处理。视情况手动启动一组或二组池运行,其它池进行微曝或延长周期运行。
3、当进水污染物浓度在上述启动条件上、下限指标20%以上,污染程度较严重时,应通知上游泵站暂停送水。TF池各池停止进水和反洗,每间隔2小时进行1小时微量曝气。
4、会同环保部门、排水处共同采进水样进行化验,查出污染源区域。
5、注意对各池的PH、溶解氧、生物相等池况指标和进出水指标,进行跟踪化验、观察分析,发现异常,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调整。
Ⅲ、恢复运行:
1、当进水水质恢复正常时,应按正常周期恢复正常运行。
2、继续进行跟踪化验,增加化验频次,观察分析PH、溶解氧等进水指标、池况指标、出水指标是否正常,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工艺参数。
Ⅳ、解除预警:
1、当恢复运行跟踪化验2天后,各项指标都恢复正常后,解除预警。恢复正常生产运行。
2、写出事故报告,并将化验分析材料整理后一并归档备案。
(三)出水水质超标及活性污泥发生异常时应急预案
Ⅰ、预案启动条件:
当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开始启动此预案。
1、当出水COD高于50mg/L持续24小时以上时。(即:出水指标75%时)。
2、当出水BOD高于10mg/L持续24小时以上时。
3、当出水SS高于10 mg/L持续24小时以上时。
4、当出水NH3-N高于8 mg/L持续24小时以上时。
5、当发现活性污泥将要出现上浮、解体、膨胀等异常情况时。
Ⅱ、实施内容:
1、根据出水水质情况及所出现的问题,立即召开有相关人员参加的技术分析会,分析问题原因并制定对应措施方案。必要时邀请工大等有关专家,帮助分析、查找问题原因。
2、根据所制定的对应措施,立即进行实施。
3、加强对进出、水、TF池的检测频率,根据检测结果及时进行分析,以所制定的对应措施方案为原则,及时调整相应的工艺参数,并注意观察效果。
4、根据对应措施方案的实施和效果情况,必要时继续召开有相关人员参加的技术分析会,调整和修改实施方案,并根据调整方案,立即进行实施,直到恢复正常情况为止。
5、出水水质超标及活性污泥异常等情况恢复正常后,仍要继续加强检测频率二星期,并继续密切注意出水水质等情况,防止和避免出现反复。
Ⅲ、解除预警:
1、当恢复正常运行,跟踪化验二星期后,各项指标都恢复正常后,解除预警。恢复正常生产运行。
2、写出事故报告,并将化验分析材料整理后一并归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