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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规范全县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子女入学行为,县纪委监委重申如下纪律规定:
一、严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借子女升学之机大操大办,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借机敛财;
二、严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任何名义邀请和接待近亲属以外人员参加其为子女升学举办的“学子宴”;
三、严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参加(除近亲属外)为入学新生举办的“学子宴”;
四、严禁用公款(除扶持资助贫困学生外)为入学新生送红包、物品、有价证券及支付相关费用;
五、严禁动用公车送子女入学,用公款报销子女入学的差旅费。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有子女参加高考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逐人登记备案,并进行廉政约谈,确保不发生违规摆设“学子宴”问题。
县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456)12388。
中共逊克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逊克县监察委员会
2018年7月6日